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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烟、排烟系统施工与调试说明


防烟、排烟系统的施工与调试应执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防 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 51251、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 规范》GB 50738、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 GB 50243以及《通风管道技术规程》JGJ/T 141,还应符合 其他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。
1 防烟、排烟系统的分部、分项工程划分
防烟、排烟系统的分部、分项工程划分可按表1执行。
附表1-1 防烟、排烟系统分部、分项工程划分表
2 对施工单位的要求
2.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。
2.2 施工现场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、工艺规程及实施方案、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。
2.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査记录应由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按 表2填写,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,并做出检查结论。
3 防烟、排烟系统的施工条件
3.1 经批准的施工图、设计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应齐全。
3.2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、建设、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。
3.3 系统主要材料、部件、设备的品种、型号、规格符合设 计要求,并能保证正常施工。
3.4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的给水、供电、供气等条件满足连续 施工作业要求。
3.5 系统所需的预埋件、预留孔洞等施工前期条件符合设计 要求。
4 防烟、排烟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
4.1 施工前,应对设备、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査,检验合 格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方可安装使用。
4.2 施工应按批准的施工图、设计说明书及其设计变更通知单等文件的要求进行。
4.3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,每道工序完成 后,应进行检查,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。
4.4 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,应进行检验,并经监理工 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。
4.5 施工过程质量检査内容、数量、方法应符合《建筑防烟 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 51251的相关规定。
4.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 成。
4.7 系统安装完成后,施工单位应按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 术标准》GB 51251的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。
附表1-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
4.8 系统调试完成后,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 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。
5 防烟、排烟系统施工过程中应填写的施工记录
5.1 对设备、材料及配件进行进场检验,施工单位的质量检 查员应按附表1-3填写检査记录,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,并做 出检查结论。
附表1-3 防烟、排烟系统工程进场检验检査记录表
5.2 对防烟、排烟系统工程分项施工进行安装检查,施工单 位的质量检查员应按附表1-4填写检查记录表,监理工程师进 行检查,并做出检查结论。
附表1-4 防烟、排烟系统分项工程施工过程检査记录表
续附表1-4
6 防烟、排烟系统调试的一般规定
6.1 防烟、排烟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及与工程有关 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。
6.2 系统调试所使用的测试仪器和仪表,性能应稳定可靠, 其精度等级及最小分度值应能满足测定的要求,并应符合国 家有关计量法规及检定规程的规定。
6.3 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单位负责,监理单位监督,设计单位 与建设单位参与和配合。
6.4 防烟、排烟系统调试前,施工单位应编制调试方案,报 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;调试结束后,必须提供完整的 调试资料和报告。
6.5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调试和系统联动调试。由施工 单位的质量检查员按附表1-5填写系统调试检查记录表,监 理工程师进行检查,并做出检查结论。
附表1-5 防烟、排烟系统调试检査记录
6.6 系统调试检查内容、数量、方法应符合《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》GB 51251的相关规定。
6.7 系统调试完成后,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
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表。
6.8 防烟、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査记录应由监理工程 师(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)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 收,并按附表1-6填写。
附表1-6 防烟、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
7 其他
7.1 当防烟、排烟系统采用金属风管且设计无要求时,钢板 或镀锌钢板的厚度应符合附表1-7的规定
附表1-7 钢板风管板材厚度表
7.2 金属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,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按附表 1-8选用,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50mm,矩形风管法兰四 角处应设有螺孔。
7.3 无机玻璃钢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,风管法兰材料规格应 按附表1-9选用,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;矩形风管 法兰四角处应设有螺孔。
7.4 风管应按系统类别进行强度和严密性检验,风管的类别 见附表1-10的规定;金属矩形风管、圆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, 应满足附表1-11的规定。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 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漏风量,与金属圆形风管相同。
附表1-8 风管法兰与螺栓规格
附表1-9 无机玻璃钢风管法兰与螺栓规格(mm)
附表1-10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
附表1-11 金属矩形风管、圆形风管允许漏风量
7.5 通风、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在下列部位应设置公称动作温度为 70℃的防火阀:
    1 穿越防火分区处【附图1-1】;
    2 穿越通风、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;
    3 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;
    4 穿越防火分隔处的变形缝两侧【附图1-2】;
    5 竖向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。
注:当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通风、空气调节系统均独立设置时,水平风管 与竖向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置防火阀。
7.6 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. 防火阀宜靠近防火分隔处设置;
    2. 防火阀暗装时,应在安装部位设置方便维护的检修口【附 图1-3】;
    3. 在防火阀两侧各2.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用 不燃材料【附图1-1】;
    4. 防火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 火阀门》GB 15930的规定。
7.7 镀锌钢板风管的防火包覆做法【附图1-4】。
附图1-1a 竖风管穿楼板做法示意图
附图1-1b 水平风管穿防火墙做法示意图
〖注释〗
    本页源自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 的相关规定。
附图1-2 水平风管防火分隔处变形缝墙体做法示意图
附图1-3 防火阀检修口设置示意图
注:在防火阀两侧各2.0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应采 用不燃材料。
附图1-4 镀锌钢板风管防火包覆构造示意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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